专为照顾严重残疾百姓的圆形车位标识(GIC)和给战争致残者发放的车牌(GIG),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完全由欧洲车位卡 (carte européenne de stationnement)代替。持有上述两种资格卡的人,要在这一期限前将其更换。“欧洲车位卡”是免费的,申请更换前后时间大约需要3至4个月。
“欧洲车位卡”的发放权掌握在省长手里。符合下列条件者有资格申请:
申请地点是本人居住地的“省级残疾人之家”(maison départementale des personnes handicapées,即MDPH)。
严重残疾百姓的申请:如果是第一次提出申请,需要去本人居住地的“省级残疾人之家”领取两张表格(formulaire)填写,它们是Cerfa No12689*01和No12692*01。如果不是第一次,而是更新延长,就不必要填写表明身份的 CerfaNo12692*01这一张。无论是首次申请还是延长更新,都必须有医生的证明,最好还附上个人的残疾人证书复印件。申请递上去以后,授权审查 资格,决定批准与否的单位是“残疾人自主和权益委员会”(CDAPH)。
表格中有“简单程序”一格(procédure simplifiée),凡是申请更新的,应该在这里打勾,如果可以证明需要紧急处理,也应该打上勾;这样办理的时间就会快一些。
无论当事人领取什么样的救济金,所有的申请都要向全国老战士局省级服务厅(service départemental de l’Office national des anciens combattants),即ONAC提出。目前尚无固定表格,申请由本人自己写在白纸上。
除了上述表格以外,还应提交:
车位卡的有效期是根据医生对当事人残疾程度作出的判断决定的,可能是终生的也可能是临时的(至少1年),但可以申请延长。残疾百姓的圆形车位标记应 当贴在车窗户玻璃里面醒目的地方。如果居住地没有专为残疾人开辟的停车位,可由本地市长决定开设,这是法律的要求,万一遇到阻碍,可以书面形式向共和国检 察长提起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