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不要随便借给别人车
0亲戚、朋友、子女,您身边的人有一天都可能开口问您借车:“劳驾,借您的车用一下行吗?”当然,如果那是您十分了解的人,而且知道对方驾 车的技术,与人方便未尝不可。但考虑到您自身的安全,考虑到他人的安全,在您决定掏出车钥匙之前,有个先决条件千万不能忽略:出借私人车必须首先获得保险 公司的准许。以下是具体规定:
出借私人车须知
无论向您借车的人同您是否沾亲带故,万一出了事故,最后负责赔偿的永远是同汽车保险公司签订协定的事故车主人。如果您的车在该事故中被司法部门追究责任,该为此负责的人也是您本人。
因此,您必须事前同保险公司达成协议,在说明借车给他人是经常性行为还是偶然性行为后,双方确定赔偿损失的原则,获得保险公司同意后才能行动。凡与 车有关的一切变动,例如换车、搬家,是否增加或取消共同驾驶者等问题,都必须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如果增加共同驾驶人,将根据车主案卷情况,提高您需要支付 的保险金金额。
仔细阅读汽车保险合同
为汽车投保,每月付的保险金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保险公司计算该项金额数的依据有多项,主要是看车主的年龄、驾车史实和当事人获得驾驶执照后实际驾驶车辆的年数。您若是位遵纪守法的好驾驶人,一般情况下,所需支付的保险金数额会随着您年龄的增长而逐渐减少。
有一个条款可以使您少交保险金:如果你向保险公司保证,您是当事车的唯一驾驶人,也即您永远不会把自己的车出借于他人使用。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 将会降低您该支付的保险金。相反,如果您把车长期或是短期出借给他人,应该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保险公司可以以两种形式批准执行:或是增加您投保的金 额,或是设定事故保险个人承担最低限额金(contre-partie d’une franchise)。
借车人出了事故会怎样?
一般说来,如果您把车借给朋友,朋友出了事故,由于您事前已同保险公司达成协议,他便能享受有关条款;具体规定如下:
- 在他应该为事故负责的情况下,他有权享受由保险公司赔偿损失的条款,
- 如果他受了伤,他的医疗费和住院费都可根据协约由保险公司负担,同时,根据合同协议,在社会保险组织规定的补助范围内,他还能获得每日规定的补助金,
- 如果借车驾驶者在车祸中不幸死亡,其家属可获得抚恤津贴。
但要说明的是,只要是您的车,出了任何事故都同您有关,影响到您今后的保险金和保险单等。在赔偿给他人造成的损失问题上,尽管有事前协议,可由保险 公司负担,但您的驾驶史实因此也出现了污点,可能被罚“增收保险金”(malus)。唯一的办法是您自己同借您车用的亲友商量妥善解决办法。
保险公司同意赔偿的程度根据合同确定。因此,最好在投保前周密考虑,最佳选择是投保“全部风险”(tous risques),同时加入“第三驾驶者条款”(tiers conducteurs)。比较更保险的是同时再增加另一些例如“驾驶人人身保险”(protection corporelle du conducteur)等补充条款。总而言之,请仔细阅读合同,有时公司会对借车用的驾龄有“必须超过3年以上”的规定条款。
车犯了规谁付罚款?
如果借车者闯红灯、违章停车或违犯了有关规定被课以罚款,由于您是车主,应由您来付款。但如果您能向当局提供借车者的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及他的驾驶证号,便可脱去干系。如果当事人出来承担了责任,您的驾驶证上当然就不会被取消分数点(points)。
长期或短期借车的区别
在您没有声明自己是唯一使用者的情况下,您可以偶然性地(注意,仅仅是偶然性地)把车借与身边某人使用,而不必通报保险公司。如果除您自己之外,有 长 期借您的车使用者,应该向保险公司声明,将其作为共同驾驶者列入您的合同范围,通知保险公司一定要以挂号邮件并带回执的方式进行 (lettre recommandée avec accusée de reception)。万勿疏忽,认为不必声明!因为万一出了该由您的车负责的事故,保险公司若是确认您是明知故犯,事前不申报,那么您的汽车保险合同就 会被彻底取消。
安全为要,万勿因小失大
尤其在把车长期或是短期出借给驾龄低于3年的“青年驾驶员”时,必须为他补充投保,作为共同驾驶者。这样当然又是一笔开销,但您要想到,天有不测风 云,假设您的儿子长期使用您的车上学或上班,万一不幸出了责任事故,由于事前没有作声明定协议,您要为事故损失个人承担的那部分金额可能会超过1000欧 元!
再者,这样做对你的孩子也有很大好处,有了这段驾驶历史,您的儿子将来在个人买车投保时,不再属于“青年驾驶员”范畴,因而不需要付高额保险金。
出借摩托车的投保问题
出借自己的摩托给其他人也需要向保险公司声明,否则自己的保险合同可能会被吊销。摩托车主人们千万要认真阅读合同,因为有些保险公司只同意夫妻间共用,不允许出借给他人。
另外,如果您驾驶一辆没有投保的摩托车出了事故,您本人该为事故负责,就是责任承担者,哪怕您不是车主。
发表回复
要发表评论,您必须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