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赠礼涉及税务与遗产纠纷(下)
0逢年过节或在特殊的日子,人们常常为亲朋好友送上一份贴心的礼物。不过,也许您还不了解,在法国,有些时候赠送的钱财和物品在法律上不再被视为礼物(cadeau),而被视为赠与(donation)。这二者是有区别的:礼物送出后就不再被计入送礼者的财产,因此在送礼者去世后,其财产继承人无权要求将这些礼物算入可分配遗产中。而赠与则不同,不仅接受赠与者要根据与赠送者的关系和物品的价值缴纳赠与税,而且赠送者去世后,他的财产继承人有权要求将其生前赠出的物品纳入可继承遗产中计算。因此,明白礼物和赠与的区别是很重要的,它可以避免受赠者陷入被税局追缴税款和罚款的意外,还可以避免产生遗产纠纷官司。下面我们就通过《收入杂志》中更加详细的讨论和实际案例,来向您解释如何区分礼物和赠与。
以下是法庭的不同判例,可让人们对礼物和赠与之间的界限做到心中有数。
被法庭视为礼物的情况
每个节日给每位亲属1500欧元
一位祖母将财产的四分之一遗赠给了孙女,老妇人的女儿认为自己的权益受损,希望把母亲生前送出的所有赠品都算在遗产上,由此计算自己应获的遗产份额。但法庭认为,老妇人在各种节日及生日时所送的价值在1500欧元以下的赠礼应当算礼物而不算赠与,因为老妇人生前的月收入是1100欧元,资产为10.6万欧元。
圣诞节送出的7500欧元
一名男子去世前两周交给他的两个所有财产的遗赠承受人(继承其一切财产,只有死者子女的特留分除外)每人7500欧元。税务局未对这两笔捐赠征税,原因是支票是作为圣诞礼物开的,而死者捐赠时拥有90万欧元的财产。
送给妻子的汽车
一位男士借贷了2万欧元赠给妻子,让她给自己买一辆汽车。离婚后,这位男士希望收回这笔钱。官司打到法庭,男士败诉,因为他前妻是过了30岁后的3周订购汽车的,月供由丈夫支付,而她丈夫是其住房的房主,这笔赠款相当于其净收入的20%。再者,女方保存了一个字据,其前夫在字据中说明这辆汽车是个礼物。
被法庭视为赠与的情况
没有理由送出的名贵礼物
一位老祖母五年当中赠给家庭成员以外的第三人2万欧元,又给孙子孙女每人4.1万欧元,而她的独生子只继承了1.8 万欧元。若把这些礼物算在内,她独生子的特留分应是6万欧元。这个独生子告上法庭,官司最终胜诉。法庭认为,他母亲是在节假日和家庭大事之外赠送给孙子孙女钱的,而且赠送的金额很高,故将她送的钱定性为赠与。受益人一共得退给这位男士4.2万欧元。
汽车贺礼
一名已婚男子在去世前6个月送给其同居女友的女儿一辆汽车,作为祝贺她获得首份工作的礼物,并将1.4万欧元民事不动产公司的股份出让给她,而受赠人并未付钱。这名男子余下的资产只有5.7万欧元。税务局发现后上告到法庭,最终胜诉。法庭将该男子赠送的礼物重新定性为赠与,并以伪装赠送股份之名处以80%的罚款,因为受赠人并没有为股份付钱。法庭的理由是,获得首份工作赠礼不属于习俗,虽然所赠汽车的价值只相当于男子年收入的8%。
赠送朋友2.5万欧元
一位年迈的寡妇四年当中向陪伴她的女子赠送了2.5万欧元。她儿子却没得到自己的特留分,因而要求受益人退还收到的钱。老妇人的儿子最终获得了2.1万欧元。法庭判决的理由是,老妇人赠礼的时机不对,不是在特别事件发生时。一个拥有30万欧元资产的人每年送给朋友的钱应不超过1000欧元。
(全文完)
疏桐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