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文章都大量谈论了三六九租约,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房东都使用短期租约的形式,所以我们有必要向大家介绍一下这种非常规的租约特点以及法律后果。
法国商法典第45条第5款明确规定,签订短期租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租约应在在承租人进住时签订;租约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承租人和出租人同意签订非商业租约性质的租约。根据商法典规定,签订短期租约时,承租人不应是已经在该经营场所经营,所以短期租约不适用于续签租约或对同一经营地点签订连续租约的情况,即使两个连续租约加起来不超过两年也不可以。
但是,这个规定不影响分承租人在分租合同到期时直接与房东签短期合同,也不影响房东在不同经营地点签订连续的短期租约。合同期限最多两年,两年期限内,双方可以自由订立合同期限。为此,实践中很多短期租约的期限被订成23个月。因为只要承租人超过租期经营而房东没有反对,那么新租约就应当被定义成经典的商业租约。
短期租约受民法一般法租赁合同调整。根据民法737条的规定, 短期租约是有限期的合同,到期后自动失效,不需要解约手续。如果承租人在到期后继续经营,那么租赁合同就转化成商业租约,除非双方明示放弃受商业租约规定的调整。
撰稿人:林亚松
欧利亚(Oria)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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