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商标注册及管理
0商标是工业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一个形象良好、为广大消费者所共知的商标,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名牌”,是一个企业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的法宝和王牌。它的作用被愈来愈多的中国企业所认识。下面简略介绍一下在法国注册商标的有关规定、程序和商标保护。
(一)、 一般规定
(1)商标申请人
概括地讲,商标申请人可以是法人和自然人。
法人:包括企业、协会、工会及其它社会团体。
1)企业:可以是各种类型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责任有限公司、责任无限公司等。几家公司也可以联合注册同一商标,但这种情况十分罕见;
2)协会:各种协会的名称及会徽也可以注册,享受法律的保护。例如,巴黎工商会(CCIP)的名称及会徽、法中委员会(CFC)的名称及会徽、法国全国雇主协会(CNPF)的名称及会徽等都经过注册,受到法律保护,其它同类的社会团体不能使用与之相同的文字和图形;
3)其它社会团体:包括各行业公会,服务机构等。例如,法国标准局(AFNOR)签发的“NF”标签(法国标准合格标签)经过注册,被视为一种商标,受到法律保护,其它任何机构无权签发相同的标签。
(二)不能作为注册商标的符号
下列文字和图形一般不能作为注册商标:
1).某种商品通常的名称。例如,某公司生产的饼干不能以“饼干”字样作为其商标。因为饼干是该种商品通常的名称,不能被一家公司所独占。同理,“TV”不能作为某种电视机的商标;
2).含有误导或欺骗消费者的名称不能作为商标。例如,某种化妆品称之为“植物护肤霜”,但事实上该产品成分中并不含有天然植物,只含有化学物质;在这种情况下,商标局将拒绝接受该名称作为注册商标;
3).名称或图形不能冒犯公共道德及亵渎宗教信仰;
4).在有关商标保护的国际公约中明确规定,任何一个主权国家的国旗、国徽及国际组织的会旗、会徽不能作为商标图形。例如,国际奥委会的“五环旗”会旗不能作为某种运动服装的商标。
(三)、 注册商标的程序
法国的商标主管部门是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INSTITUT NATIONAL DE LA PROPRIETE INDUSTRIELLE)。该局除在巴黎设有总部外,还在波尔多、里昂、马赛、南希(NANCY)、尼斯(NICE)、雷恩(RENNES)、斯特拉斯堡等大中城市设有七个分局。
1)、受理商标注册的部门
受理商标注册的部门是国家工业产权局及各地的商业法院。因此,在法国的商标注册登记有两种途径:一是商标申请人到国家工业产权局(巴黎总部或上述七个分局之一)登记;二是到公司所在地区的商业法院(TRIBUNAL DE COMMERCE)登记。这两种登记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商标生效日期
商标生效的日期以国家工业产权局或商业法院收到申请书为准。如果某项商标最终获得注册批准,其商标生效日期从国家工业产权局或商业法院收到申请书开始计算。
(四)、申请注册商标需提交的文件
一般需要提交两种文件,一是“注册商标申请表”,二是“付费收据”,在委托代理人办理注册手续的情况下,还要提交“授权书”。
1).“注册商标申请表”(DEMANDE D’ENREGISTREMENT)
该表是申请商标注册的主要文件,必须用印刷体填写,一式五份。
2).“付费收据”,注册商标的收费标准是:属于“产品及服务分类表”中1至3类的付费182.94欧元(1,200法郎),每增加一类加收38.11欧元(250法郎)。
(五)、注册商标的审查和批准
国家工业产权局在收到商标注册申请表后将对该商标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批准其注册。重点审查以下三个方面:
1)、商标的合法性
国家工业产权局在收到申请后有4个月的期限来审查该商标是否违背了有关规定,该商标的文字及图形是否适合于作为商标。
2)、商标的独占性
国家工业产权局在收到商标申请后6周内将该申请对外公布,所有认为已经注册了相同或类似商标的公司都可以提出异议。其程序是到国家工业产权局填写一张“反对注册表”(OPPOSITION A L’ENREGISTREMENT),详细说明自己的理由及依据。
3)、申请表填写是否正确
国家工业产权局如果认为所申请商标不符合上述两条标准,将拒绝批准该商标。
如某一商标申请被国家工业产权局驳回,申请人有权向上诉法院(COUR D’APPEL)提出申诉,要求国家工业产权局重新审理。
如国家工业产权局批准某一商标注册的申请,将发给申请人一个“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证书”,并对外公布。
(六)、 商标的保护
商标是一个公司的重要无形资产,国际上许多著名商标价值连城,例如,美国可口可乐公司的商标价值超过300亿美元。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一个著名商标是在商战中取胜的法宝。因此,商标的保护在今天就显得尤为重要。
商标一经合法注册,就获得了专有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其它任何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无权使用。
但是,自商标诞生的那一天开始,商标的保护与盗用的斗争就一天也没有停止过。盗用商标的手段有许多种,一种是仿造某种产品并直接盗用其商标。世界几乎所有的著名商标都被仿造盗用过。例如,驰名世界的法国香水、高档服装、箱包等商标都被盗用过,每年给法国上述行业造成巨大损失。还有一种较巧妙的盗用方法,就是使用近似的商标名称或图形,给消费者造成假象,鱼目混珠;例如,一家法国公司生产的JARDISERRE牌温室园艺工具,质量上乘,在市场上十分畅销,该公司于1986年注册了该商标。但1990年以后,该公司发现大型超市中大量出售相同的产品,价格便宜,牌子为JARDIVERRE,两个商标只有一个字母之差。象这种巧妙的“高级”盗用在西欧有愈演愈烈之势。
如何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商标呢?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合法注册商标。商标必须经过注册后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我国在这方面有不少沉痛的教训,一些具有悠久历史的商标被其它公司抢先注册,迫使原公司花高价再买回商标使用权。我国公司应加强商标注册的意识,注意及时在法国注册其商标。
二是在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侵权后,要果断地拿起法律武器,依靠法律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国总体上讲是一个法制较健全的国家,诉之法律是保护自己的商标免遭侵权的最有效途径。我国公司一经发现自己的商标被盗用,应立即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
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商标纠纷时,起诉方应注意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侵权商标在事实上与自己的商标相同或类似。
另外一个需要特别注意的情况是,法国议会1991年12月通过了一项商标保护修订案,规定商标侵权的起诉法律时效为5年,也就是说若某一商标经合法注册生效5年以后,其它公司不能再以该商标与自己的商标相似为由起诉其侵权。例如,上述案例中,由于一家公司在1989年就注册了JARDIVERRE商标,而注册JARDISERRE商标的公司在1994年以后就无权再起诉前者。因此,每个已经注册了商标的公司应当密切注意国家工业产权局公布的申请商标一览表。法国每年大约有5,000至7,000个新注册商标。事实上,许多法国大公司都指定专人定期查阅国家工业产权局公布的“商标申请一栏表”,一发现与自己公司商标相似的新商标立即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