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移民部长埃里克·贝松20日在法国西部城市南特宣布了入籍程序改革法案,将审理批准入籍的权限下放省政府。
根据法国现行的入籍程序,各省政府的权限只限于接受申请人的申请案卷、审核并提供意见。最终决定由隶属移民部的法国国籍申请管理处做出。根据改革法案,审理批准入籍的权限将下放省政府,移民部只负责最后审查,以确认是否符合入籍的法定条件。
据介绍,新措施将从2010年1月1日起先在20个省实施,7月1日起逐步扩大至全国范围。贝松表示,依据现行程序,申请入籍期限平均超过20个月。改革后的程序将缩短获得法国国籍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