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有慢性病,长年吃药,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个“药罐子”。由于养成了习惯,尽管看不大懂药盒子上的法文字母,每个月去买药时照着老一套走很放心。但近来王先生有点烦,倒不是病情问题,而是递过药方时,和颜悦色的药剂师总要建议他换另一个牌子的药,王先生很疑惑,这么多年吃着有效的药,凭什么要换呢?所以每回都被他拒绝了。然而,上个月药剂师竟然不肯再给他往常待遇,而要他自费先付款,然后去相关单位报销,同时还通知他,他的药费里有一部分要属于自已负担了。王先生便问药剂师,是否这种药的价格有变化?回答是没有变,那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问题原来出在王先生拒绝了药房让他改变牌子,使用“同类廉价药”的建议上。法国为了填补社会保险局漏洞,近年对药品使用采取新措施,鼓励病人使用非名牌生产、但生物特性等值等量的“同类药”,价格可以降低很多,在1850种允许报销的药品里,有大约850种药有“同类”功效。那么,“同类廉价药 ”可靠吗?王先生可以放心换药吗?
什么是“同类廉价药”?
目前法国市面上有各类各科不少药,被总称为“同类廉价药”,其数量而且逐年在增长。“同类廉价药”(médicaments génériques),顾名思义是与厂家生产的原版本药属于同一类,但价格却比原产品低很多。原产品价格之所以比较高,是因为相关的制药企业在发现治疗疾病的新分子过程中,需要进行多年研究和实验,成功之后还要在开发领域中投下大量资金,申请专利,得到“知识产权保护”,于是便在经济上反馈到顾客身上。至于药剂师建议王先生改用的“同类廉价药”,则是在保证生物特性等值等量的前提下由另外的非专利厂家制造的,这些单位没有花费过研究和开发投资费,因而没有资金反馈的必要,价格于是可以降低。一般情况下,新产品上市后20年,专利产品便进入公共领域,也即在原专利单位生产该产品的同时,也允许其他厂家生产,成为一种“拷贝”,统称为“同类廉价药”。为什么王先生可以信任它,并有理由接受呢?请看下面分析。
“同类廉价药”为什么完全可以信得过?
某种药物之所以有效,靠的是其构造中的“活力分子”(molécules actives),“同类廉价药”中的成分和原版式里的活力分子完完全全一样,配制也按照规定的份量进行。因而,除去药的品牌(制造者)名称改变,化学成分和质量并没有变化。它们绝对不是次级产品,相反,经过多年的临床应用,有关单位吸取了经验,改进了不足,因而新制造的一些“同类廉价药”的治疗作用甚至可能比原版式更好。例如治疗溃疡和食道胃返流、治疗胆固醇超标、降压等的抑制性药物(IPP) 。
药检工作一丝不苟
“同类廉价药” 在获得生产许可后,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在正式投入市场前全都有医疗部门严格把关。药品成分必须遵守规定的质量、安全和效能指标,要求与原版式全无差异。这一过程置于“法国健康产品安全检查所”(Afssaps)监督下。在经过对剂量、溶度、效能、时效等等方面严密的测试之后,才能获得由同一机构发放的“上市许可证”(AMM)。制造药品的实验室或厂家本身必须持有经营执照自不待言,它们设立在国外的分部同样也要接受法国药物检查的管理。
外表不同,但“换汤不换药”
王先生听了解释,从道理上明白了许多,但又提出了一个不少病家遇到的问题:过去,他吃的药丸是粉红色,颗粒较大。现在拿在手上的这种变成了蓝色,颗粒变小变窄了,而且放在嘴里后,没有过去的香草味道。两种药能有同样效能吗?
药剂师告诉他,“同类廉价药” 的外形确实可能同原版本有所不同,丸药、或者是液体糖浆的滋味也可能变得让人不习惯。但这些变化绝对不影响疗效,只是因为制药单位采用给予药品外形的“载体”同原版本的不同。那么,为啥不用同样载体呢?原因之一如上文所说,新制药过程中包含进一步改善质量的考虑。因为,过去采用的赋形剂(也即载体)里,有一些在实践中被证明有副作用,譬如会引起对乳糖的过敏。所有药物,包括原版或是“拷贝”的,全都不能完全避免副作用。由于制造“同类廉价药”部门的不懈努力,每次都争取将副作用减少到最低限度,因而便出现了载体和外表包装时时变化这一现象。
体现人道精神的仿造品
“同类廉价药” 的出现并不一帆风顺。如上所述,一些大企业单位在投入资本,研究出新药以后,紧守秘密防止外传;这是维护本身利益的正当游戏规则。但有一些企业则不然,它们垄断重要药品,抬价谋取暴利,使本该以救死扶伤为本,为天下人谋福利的医药事业,蜕变成了纯粹的追逐利润的工具。艾滋病药品在全球获得“同类廉价药” 资格是最突出的一个例子。事实是,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专家们研究出来治疗艾滋病的药品售价很高,一般患者无力问津,而全球患者最多的非洲大陆上,患病百姓却缺乏经济能力,生命垂危眼睁睁看着有药可治而“望药兴叹”。面对这一形势,非洲一些国家决定自己生产这些药品。相关大企业得知后当即指控它们“侵权”,要求国际法制裁。在一些人道组织的大声疾呼、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奋力拼搏努力下,联合国有关部门终于作出公正裁决,找到了解决问题的途径,允许艾滋病药品有条件地进入公共领域,批准相关国家大批生产。由此看来,降低一些药品的价格,在法国这样的发达国家里,是节约开支的手段;而在非洲不少穷困国家里,已是救不救人命的道德问题了。
制造出保质保量的“同类廉价药”,使越来越多的人能享受正常医疗。与此同时,医疗人员不断改进工作,从药品的外表、口味、体积等等各方面寻找更有效的便民利民道路。医生发现,防止接受化疗的癌症病人呕吐的一种药,带有草莓味,不受病人欢迎。经研究改成了薄荷香味,非常成功。又如,一些人害怕吞药片,怕卡在嗓子眼里。细心的制药人于是找出办法,使药片更容易分割,方便吞咽;王先生发觉药片比过去的细了长了,正是研究成果落实的结果。
为了帮助病人和医疗人员一眼便能识别药类,药盒上有色标记的使用更加广泛,药品使用须知的说明更加简明扼要。另外还发明了一种日历式提示卡,帮助病人每天能按时服用药品。
服用“同类廉价药” 既有效又节约
“同类廉价药” 的普及对于历年无法收支平衡的法国社会保险局来说,无疑是一帖兴奋剂,可为它节约下不少报销费。更值得朋友们注意的是,王先生若同意使用“同类廉价药”,个人也会因此得利。因为,社会保险局已在允许报销的1850多种药品里,规定出850种有“同类廉价药” 可容投保人自己选择的药品。在医生开出药方,病人去药店买药时,只要在上述850种有“同类廉价药”的药品之列,选择使用它便可以按当事人可享受的待遇发放,最常见的是不用个人付款,而由药店直接与社保机关结算的“tiers payant”制度。王先生被药剂师取消了这个资格,原因就在于,只有接受“同类廉价药”药品的投保人才能享受这一制度,否则只能自己先付款,再去社会保险局报销。另一个区别是,由于原版药和“同类廉价药”的价钱不同,社保机构只给报销规定部分,也即购买同类廉价药的费用,余下来的差价自然就要由个人掏腰包了。那一次药剂师让王先生付钱的原因就在于此。这一原则目前已在全国22个省份实行,并很有可能推广到全国范围。
对于长期服用避孕药的女士而言,“同类廉价药”的出现也是个好消息。因为第三代避孕丸属于不能报销范围,但存在与它等量等值的“同类廉价药”,价格便宜得多,这部分差价是长期使用者不应忽视的细节。一些无须医生处方可以自由购买的药品里,相当一部分也都有价格便宜的“同类兄弟”。如果您有自己买药治疗小病小痛的习惯,去药房千万不要忘记问一声“可有‘同类廉价药’替代吗?”,因为,药店里并不总会出现像王先生家旁边那位和气又负责的药剂师的。
您想进一步了解“同类廉价药”药品问题吗?医疗界将于10月中下旬在全国开展“药品周”普及活动。具体日程可上网查询:http://www.le-medicament-parlons-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