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部签证司副司长德雅埃尔表示,“在原来的制度下,驻外的法国领事馆先对外国人提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这些人来到法国之后,再向省政府申请居留证。”“后来我们发现,这第二道审查的价值不大,因此予以取消。”
受惠于这项改革措施的将包括法国侨民的配偶、大学生、雇员、临时工和访问人员等。法国每年发放14万份长期签证,这部分人约占11.5万。
今后,持有一年签证的外国人到达法国之后,应当前往移民和融入局(l’Office francais de l’immigration et de l’integration)履行体检、登记备案等手续。一年后,如果他们想延长在法国的居留时间,需要在签证到期前两个月向省政府提出。德雅埃尔还介绍说,持有一年期签证的外国人在法国有工作权。他表示,“改革使得程序得到了加快和简化,因此提高了行政工作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