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问:我最近常听说个别侨胞的居留证因各种问题被吊销。请问行政当局在哪些情况下有权吊销居留证?被吊销居留证后有哪些补救方式?
新桥律师答:外国人的居留证可在以下情况下被吊销:
行政机构还可在以下情况下吊销居留:
一般来说,吊销居留证的决定必须说明理由。该决定和要求离境的信函一起以挂号信寄给当事人,收件人常被要求在一个月内离境。行政机构还可用不予受理的方式拒绝延长居留。根据n°2002-814号法令,如果居留申请在四个月后仍未得到答复,则说明该申请已经被拒绝。
如您不服行政部门吊销居留证的决定,可采取以下行动:
此外,申请人还可根据1979年7月11日法令第5条要求行政部门对不回复的理由进行解释。如果得不到回复,申请人可在任何时候向行政法院提出起诉,不受时间的限制。建议申请人保留相关证据,特别是挂号信回执。如果涉及侵犯人权,您还可向欧洲人权法院提出诉讼。
在决定吊销可自动延长的居留证之前,巴黎警察总局或外省的省长应咨询居留委员会(COMMISSION DU SEJOUR)的意见。这时,您将在该委员会审理日的15天前接到参加听证的通知。参加听证时,您可指定任何人或律师为您辩护。如果您的收入低于法定标 准,还可申请司法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