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李
行李分为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有关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他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航空公司在收运行李时或在运输过程中,发现行李中装有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运输的任何物品,可以拒绝收运或随时终止运输。
1、随身行李
为确保您的财产安全,避免发生遗失和被盗事件,保证您出行顺利,请注意:
如果必须携带大量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请您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不要交运或委托他人保管。
在旅行途中,请您注意保管好您的财物,现金和贵重物品尽量随身保管,不要放在远离您的行李箱内。
如有人翻动行李,请您要当心,防止他人错翻、错拿您的行李。
下机前请及时检查您的物品,如发现问题及时与机组人员取得联系。
2、托运行李
乘客必须凭有效客票托运行李,一般在航班离站当日办理乘机手续时托运行李。不属于行李的物品应按货物托运,不能作为行李托运。
有些乘客由于自己的托运行李重量超过了航空公司规定的免费限制,而又不愿意缴纳逾重行李费用,他(她)可能会在您的行李不多的情况下找您帮忙。笔者在此提醒,为了您和其他乘客的安全,请不要同意这样的请求。因为如果这位旅客由于其它原因不能成行时,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只会将记录在他名下的行李取下,可是您好心帮忙托运的行李却还保留在飞机上,这会对您和其他乘客及飞机的安全留下非常大的隐患。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行李托运人应注意做到:
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行李上最好有写明乘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的标牌。
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可以拒绝接收您的行李。就是勉强接收了,如发生丢失时查找起来也会非常困难。
不应夹入行李内托运的物品主要包括:
小而贵重的物品,如现金、证券、汇票、信用卡、珠宝、相机等。
急用物品,如药品、钥匙、护照、旅行支票、商务文件等。
不可取代的物品,如手稿、祖传物等。
易碎品,如眼镜、玻璃容器等。
有关乘客托运行李的单件重量限制,根据欧盟的法律,超过50公斤的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托运,只能够当成货物运输。所以当您的物品单件超过50公斤时,请提前和有关航空公司联系,可办理随机货物运输。
笔者经常听到一些乘客抱怨说,由于托运的行李超重被航空公司罚款等等。其实这是一个误会,他们所补交的钱不是罚款,而是为行李超重的部分补票。这和旅客乘机买票的道理是一样的:如果您有一位朋友需要临时和您一同旅行,只有再买一张机票。同样,在您托运的免费行李重量已经达到了航空公司允许的上限时,航空公司就会收取相应的逾重行李费。(四、待续)
京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