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居留地址带来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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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我是一个在法国留学的中国学生, 碰到了签证上的麻烦。事情拖的时间比较长,我简略地说一下:

05年我从外省来到这里注册巴黎的学校,但是被拒签了。拒签的理由是我缺前一年的资料。但是事实上我什么资料都不缺,错就错在因为本人来自外省,不知道巴黎的规矩是要递交来法国后的所有资料。可能当时少了这份资料,但是警察局的人也没有多问就收进去了,后来被拒签了。

知道情况后,我马上去了警察局,他们说我的资料被打到圣母院那个小岛上的警察局去了。我拿着自己的资料去解决问题,他们说只能寄过去,于是我开始了漫长的邮寄资料的过程。从06年中开始,每次问警察局的时候,回答都是让我耐心等待。但是时间越来越长,同时因为学业的关系,我又转换了城市,近年尾的时候我觉得再这样等是不行的,于是开始找律师。

一个法国年轻女律师接手了我的案子,从2006年底开始写信邮寄我的全部资料。然后也是等,2007年这一年过去了一半,警察局丝毫没有消息。我去了那里很多次,回复也都是说要耐心等……。巧的是,接受我案子的这位年轻律师因为突发原因去世了。于是我的案子转交给同办公室的别的律师负责,也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们谁也没有把我的案子当回事。真的很伤心,一直等到现在我才知道,而且我和那里做了无数次约会见面,他们都表现得十分焦急和忙碌地在办理我的案子。我的同学也知道这个事情,觉得实在不可思议,完整的资料竟然拖了这么长的时间,于是逼着那边办事。我还去了这边的警察局问,里面的人告诉我是从08 年我的档案才转到这里的。我十分奇怪,如果他们邮寄了我的资料,应该是06年底就到这边警察局的。直到最近我才知道这个情况。

我很心急,浪费了这么多时间,2年多没有回国,没有房补,没有办法工作,只有焦急地等待,还被不负责任的律师欺骗。我希望得到您的帮助。我的学业没有丝毫问题,所有的资料都正常。像我这样的情况需要怎么样才能尽快解决?谢谢。

律师回答:读者来信说,她2005年从外省转到巴黎时,警察局拒签。拒签是指取消居留。读者大概是说警察局什么命令都没有做出,只是不发居留,让申请人无限期地等待。

从外省转到巴黎办居留,首先应该到自己所属的外国人接待中心订约会,然后在巴黎总局办理申请居留手续。这位读者应该在巴黎外国留学生中心办理手续。通常,警察局会先发给申请人一个临时收据,相当于临时居留的证明,等待外省警察局将申请人的资料转来巴黎。等待材料的时间一般为三个月,有时会更长。在各警察局之间换居留基本是同样的手续。

读者的情况可能比较特别,也就是巴黎警察局在没有收到外省警察局转来的材料时就拒绝了申请。如果巴黎警察局发出拒绝信,而不是收回居留,读者处于无居留证的状态,那么她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内上诉。目前,在外国人收到拒绝发居留通知的一个月之内,可以向行政法院起诉。而以前的起诉期限为两个月。

这位读者是“2006年底”才开始委托律师办理此案的。奇怪的是,她多次前往警察局打听情况,让人感到她可能没收到拒绝命令,否则警察有权在拒绝令发出一个月后,外国人仍未离开法国时,可以拘留此人,然后强行送其回原籍国。

该读者请的律师只是与巴黎警察局进行书面交涉,巴黎的外国人多,警察局根本不可能接待每个申诉的外国人及其律师。律师进行书面交涉可能致使该女士错过了起诉期限。假如居留申请遭到拒绝是在2005年,那么律师2006年底同警方联系时,起诉时间已过。

第一位律师离世,其他律师可能拖延了时间。遇到律师离世或破产,律师公会应指定一名律师继续办理前律师的案子。不是自己接手的案子,拖延时间是有可能的。

该女士应立即在自己所属省的警察局重新申请,因为警察局通过电脑可以查到她在法居留的情况。如果遭到拒绝,她可以向行政法院起诉。鉴于她已不住在巴黎,巴黎警察局已无权审理居留申请。

如果当地的警察局仍然拖时间,那只好采取速审方式,要求行政法官立即开庭,立即命令警察局发给自己一个临时收据,以便等待行政法院对自己的居留申请做出决定。

8 5 月,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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