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巴黎讯】要想以婚姻的方式获得新国籍,最好是选择一位法国人或意大利人作婚姻对象,因为这两国的有关法规更宽松,相反,德国、西班牙、丹麦、英国、荷兰甚至葡萄牙都麻烦得多。这是上院一个报告的结论。
该报告就在何种条件下婚姻能使外国人更方便入籍问题研究了7个欧洲国家的情况,它指出,除了意大利以外,其他国家的规定要严格得多。
在法国,一个外国人与法国人结婚一年后,只要二人继续维持婚姻,作个声明就可获得法籍。如已生下小孩,连这个期限都没有。
在德国、意大利和葡萄牙,婚姻也可以使外国人自动获得其伴侣的国籍,而在其他国家,这只能使入籍申请变得容易些。
在德国,入籍是外国伴侣的权利,但他(她)必须在德国住够3年,而且婚姻也要满2年。在意大利,外籍伴侣在意大利住满6个月或结婚3年后,可提出入籍申请。
在葡萄牙,手续如同法国,只要作个声明就行,但条件是结婚3年。
在英国、西班牙、荷兰和丹麦,外国伴侣要入籍,所需的程序和其他外国人一样,只是居住时间要求稍短一点:在英国,其他人是5年,婚姻人要求3年;在西班牙其他人是10年,外国婚姻者只需1年。
荷兰对婚姻者居住时间要求已取消。
丹麦的情况是,依婚姻时间的长短,居住4到6年后可提出入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