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案说法:切莫随便替人当法人
0A先生出于朋友情谊,给哥们儿做法定代表人。有一天,哥们儿经营的公司被抓了黑工,A先生被警察局叫去询问。几天后A先生被通知说十年居留被吊销了,警察局给他一个月时间进行行政诉讼。A先生及时请了律师,最终赢得行政诉讼,被法院宣判无罪。
分析:虽然案件胜诉,但有几点要注意。
首先,不可随意担任法定代表人。除非真正管理企业,否则在法庭上说自己不参与任何管理,这说法往往站不住脚。虽然对名义管理人的处罚一般较轻,但法律后果都会记入档案。
其次,出事要及时进行行政诉讼。一旦居留被吊销,应保留好收到的挂号信信封和信件,立刻找有经验的律师处理,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律师也没有回天之力。
第三,刑事案件的无罪判决对行政案件的法官没有必然影响力。如果行政当局决定吊销居留,即使有时当事人被刑事案件的法官宣告无罪,行政机关依然可以根据自己对当事人行政材料的审核,作出吊销或继续签发居留的决定。
最后,行政机关无权援引预审中的案件作为佐证。如果案件涉及预审程序,即使当事人被卷入预审,行政机关也无权向行政法院提交有关预审案件的情况来佐证。
撰稿人:林亚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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