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即将来临,很多个人和企业保险将到期,从而开始新一年的延续。被保险人如对保险不满,虽然在时间上,大部分人认为的解除合同所需至少两个月的期限已过,但还是可以通过另外的方式解除合约。
首先,法国很多保险项目是政府规定要买的,比如住房保险和车保等。如果有自己的餐馆、外卖店、理发店、酒吧、水果店等生意,这些店铺也属于必保之列。一些特殊行业,比如建筑业、房产推销等, 都必须具备相应的保险才可从业。保险在生活中无处不在,如果我们对所买的保险不满意,比如出了事电话不通,或保价一高再高年年涨,这时客户可以解除保险合约,转向另一家保险公司。
通常情况下,与保险公司的合约以一年为期,到期自动延续。如果客户要解约,必须在合同到期的两个月前(以邮局在信封上的邮戳为准),以挂号信方式通知保险公司解约。信里要注明合同号和日期、险种的确切地址,不要忘记签字,并要保留好存根。挂号信回执也要妥善保存,以便在纠纷时为凭。
很多客户由于没掌握好时间,错过了两个月的有效解约期,接到保险公司的来年发票才后悔没及时写解约信。很多客户不知道,从2006年起有一个新法律“沙特法”(Loi Châtel)保护客户利益,内容就是在客户错过这两个月期限后,还有另外的可能来解除保险合同。具体说,每年保险到期时,保险公司都会寄给客户一封通知信,简短列出一个价单,并通知客户付款。如要解约,这封信就变得特别重要。因为客户收到这封信时,可在20天内以挂号信方式(加回执)解约。因此,客户不但要妥善收好这封信,而且不要扔掉信封,因为一切以信封上的邮戳日期为准。沙特法还规定,如果保险公司没按时在新一年保险到达前或根本没寄给客户上述通知,客户可随时解除合同。
要强调的是,以上所说20天内的沙特法一例只限个人保险,不适合个体和企业。如果您是个体和企业,还要遵守两个月期限。不过,沙特法规定,一旦新的保险费涨价,哪怕涨几欧元,客户都有权以涨价为由解除合约。即使价格不变,但保险内容有所降低,也构成涨价的理由。比如您的新一年车险费没涨价,但过去一年没发生您引起的车祸,那么您可以用涨价的理由解除保险合约。如果客户在解除保险合同上有任何疑问,可直接与保险经纪公司联系,经纪人通常可代为管理或书写解约信。
撰稿:彭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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