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押金(dépot de garantie)是房客在签署租房合同时向房东支付的一笔押金,在房客交还钥匙后的两个月内,房东应将押金退还。然而,如果房客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房东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以扣留部分或全部押金。
当您租房子的时候,业主会在您入住或签约时要求您付给其一笔钱作为押金。按照1989年7月6日的法律,这笔钱的数额不得超过两个月的租金(不含杂 费)。押金的目的是向房东保障房客应尽的义务,例如按时交房租和补偿房屋内的损坏设施等。这笔钱将划入房东的账户里,一直到租约解除时再退还,这期间房东 可以对其任意支配。不过,对于带家具出租的房屋(location meublée,如度假房屋)来说,这一押金的数额可以由房东与房客自由商定,而通常都是由房东提出。目前租房市场上的数额一般在房租的15%到20%之 间,具体要看房子中有无电视、无线上网等设备。如果超过这一数额,您可以拒绝支付,而且只要您认为数额过高,都可以和房东协商。
押金应在房客将钥匙交还给房东后的两个月内退还。举例来说,如果房客在6月15日搬出房子,但7月1日才向房东归还钥匙,那么房东可以到9月1日才退还押金。
如果您的房东迟迟不退还租房押金,可以通过带回执的挂号信向其催要。除了在信中提及押金的数额和两个月的到期时间外,您还要写明,从到期日期起,您 将按照法定利率(2007年为2.95%)收取押金的利息。一般这样就可以使房东退还欠款。但如果寄了此信后仍要不回押金,您就得启动法律程序追讨了。
不过,法律对度假房屋的要求不同。房客离开时的房况说明一经签字,押金就应马上退还。这件事应在房东和房客都在场的时候办理。如有房屋或设施损坏,房东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押金。而对房客来说,如果同意负担某些费用,可以向房东索要相关凭证,以核实数额是否相符。
如果房客没有遵守租约中的规定,房东有权从押金中扣除以下费用:
如果您知道房东有意扣掉一部分押金,可以根据以下几点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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