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问:前段时间我在网上购买一件产品时选择了信用卡网上付款,但是操作过程中网页上出现了一个程序性错误,后来又出现了一条信息,说我的订单没有被记录。于是我又从头订购了一遍,并第二次付了款。然而后来我查看帐单,发现这张订单被扣了两次钱。在向售货方投诉之后,我一直在等待他们把多收的款子退给我。可是三个月过去了,我还没有收到。请问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要回我的钱?
– 孙小姐
编辑回答:据律师表示,法国有关网上销售的法律非常明确,顾客在网上购物,只要点击了两个同意键,就被视为与销售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第一次是在接受该网上销售公司的一般销售条件时,第二次则是在确认网页上的订单内容时。
如果您阅读了以上所有网页信息,并点击同意键接受了交易,就无法再回到上一个页面取消订单。不过,如果真的如您所说,卖方已经明确表示您的第一次购买操作没有被记录下来,它就应当承担相关的责任了,因为这正是您不得不进行第二次订购的原因。
为要回卖方多收的货款,您可以向您居住地的地方法院申请一个支付令(injonction de payer),具体步骤和方法请参考《欧洲时报》法律服务版今年2月28日至3月2日刊登的《简介如何申请作为令和支付令(下)》一文。
另外,藉由孙小姐提出的这一问题,我们想就网上购物提醒广大读者:
和邮寄购物一样,法律对网上购物也规定了一个撤销期限(délai de rétractation)。
为了保护消费者,法律规定,如果一桩买卖是在双方并未见面的情况下达成的,则可以在7个工作日之内撤销。但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双方通过互相发送电子邮件确认的交易,这种买卖的撤销要视交易达成的具体条款而定。
对不良商贩设计的网上陷阱来说,区区一个购物合同的撤销期限当然不足以抵御它们的进攻。
如今法国司法警察已经成立了专门的小组来打击消费者在网购中遇到的欺诈现象,使消费者遇到陷阱后不再孤立无援。
为了赢得这场”战斗”的胜利,司法警察正在建立一个欺诈网络黑名单,也许不久之后就可以供消费者参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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