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李先生问:我和太太几年前来法国,向警察局申请过居留被拒绝了,之后警察局又给我们发了递解出境令(arrêté de reconduite à la frontière),但我们因搬家没有收到出境令,请问我们还可以起诉吗?
另外,我的一位朋友和他的太太1998年就来了法国,有两个孩子在法国出生,其中一个已经上了幼儿园,他们以前申请居留被拒绝过。根据这次2006 年6月13日的通函,他们和警察局定了约会,并提交了所有约会纸上要求的材料,但是仍然遭到拒绝,拒绝信上没有写是否可以申诉或起诉,他们可以申诉或起诉 吗?
华律师答:在一般情况下,警察局在拒绝发给居留时会要求申请人在一个月内限期离境。申请人没有在一个月内离境,通常警察局会再发给递解出境令。通常递解出境令是邮局挂号信寄来的,当事人有权在收到挂号信的7日内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出境令。
邮递员到原来李先生居住的地址送信时没有人接收,这封信会在李先生居住地的邮局保留15天,之后将返回给发信人,信封上注明无人取信。但是邮递员第 一次送信之日仍将算作 7日之内起诉的开始期限。如果李先生自该日起过了7日后起诉,法院将会以起诉时限已过驳回起诉,而不必审理案件本身。
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李先生搬家时应将新的地址告诉警察局。
2006年6月13日通函发布以后,给在法的华人无证家庭带来了无限希望,但是从实际发放居留证的数量来看,许多符合该通函条件的家庭(主要为有小 孩在法国上学,大人在法国居住两年以上)仍然没有拿到居留。像李先生的朋友一家被拒绝的情况在华人家庭中比较普遍。尽管拒绝信中没有写明申诉或起诉渠道, 按照一般原则,应该可以向警察局或内政部申诉,或向行政法院起诉,期限为收到决定之日起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