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省张女士问:我对法国的法律不了解,幸好《欧洲联合周报》有“华律师信箱”这一很好的版块,才使我有勇气提笔冒昧写了这封信。我是2004年6月持旅游签证来到法国的,并于年底在法国生育一子。因为没有居留,孩子亦同样没有。我的问题是:
如果孩子一直留在法国,他年满18周岁时是否能获得法国籍?
如果孩子跟我回中国,待孩子读书时,我是否能带孩子来法国读书?领事馆是否会给予签证?将来孩子是否能申请居留或入籍呢?
如果留在法国,有什么法律途径可以申请居留?
如果没有合法的居留证件,法国政府会遣送我们母子吗?
对以上这些问题,企盼华律师能抽空给予回复。
华律师答:法国没有象美国那样在国籍方面实行出生地主义,即凡在美国国土上出生的孩子,一律获美国国籍,她所实行的是有条件的出生地主义。法国民法典第27-7条规定:凡父母是外国人但在法国出生的孩子,到达成年时即获法国国籍,但需要他此时身居法国,并从11岁起至少连续5年常住在法国。换言之,在法国出生的、父母是外国人的孩子,必须符合两项条件,即到达成年时居住在法国,并从11岁起至少在法国连续居住满5年,才可自动获得法国籍。所以如果张女士的孩子一直留在法国直至18周岁,届时应该是可以获得法国国籍的。
外国人的孩子出生在法国,并不意味着他在法国拥有永久居留权。一般而言,未成年外国人在法国没有居留证,他的居留权随其父母或监护人。所以一旦张女士的孩子随母亲离开法国返回中国,他在法国的居留权也随之中止。回中国之后,若想等达到入学年龄时返回法国上学,可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他在法国出生这样一种事实,并不能构成其返回法国读书,以及要求获得签证和居留的理由,法国领事馆也不会因为他出生在法国而感到有必须给予签证的义务。他必须和其他外国孩子一样,跟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通过正常的申请签证途径,重返法国。我感觉到张女士可能有一种错觉,认为孩子出生在法国,就拥有在法国居留、甚至入籍的权利。其实不然,在法国法中,光凭出生这一点并不能自然地拥有国籍或居留的权利。
至于第三个问题,应该说目前没有合适的法律途径可以解决张女士的居留问题。即使是弹性最大的1945年11月2日法令第12bis7条所规定的途径,即从人道和家庭生活权利的角度照顾性地解决身份合法化的途径,她也远远没有达到当局所规定的时限要求——在法国生活五年以上。没有合法的居留证件,如果被法国当局查获,自然有可能被法国政府遣送回国。
如果张女士想在法国留下去,或者先回中国过一段时期后再返回法国,千万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孩子出生在法国这一因素上,它对您解决在法国的居留问题不会有多大的帮助。您应该从其他角度来思考和面对严峻的现实,找到一条更合适人生奋斗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