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国申请中国护照,旅行证,通行证须知
0在法国出生的中国籍儿童申请中国护照须知
在法国出生具有中国籍的儿童,可以单独申请护照。父母一方为法国籍的,儿童出生时即具有法国籍,应按照法国法律申请法国护照。符合申请中国护照条件的,必须本人或由父母陪同到大使馆领事部申请护照,并提供以下材料:
- 填写《中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 出生公证书原件;
- 父母亲护照和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 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护照照片两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有关照片的具体要求,请查看《新版中国护照对照片的要求》);
- 护照收费45欧元;
- 不办理加急件,申请护照约需15个工作日。
申请换发中国护照须知
中国公民持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如过期半年内、签证页即将用完或护照损毁,持照人必须本人亲自前往中国驻法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申请换发护照,并提供以下材料:
- 填写《中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 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护照照片两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有关照片的具体要求,请查看《新版中国护照对照片的要求》);
- 中国护照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资料页);换新照后,原照注销作废并归还本人。
- 法国居留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 护照换发收费45欧元;护照损毁换发收费90欧元。
- 不办理加急件,换发护照约需15个工作日。
- 常驻法国中资机构人员申请更换因公类护照,需凭其国内原发照机关函电办理。
申请遗失补发中国护照须知
护照为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为保存,不得损毁。凡在法国遗失中国护照者,应亲自到使馆领事部申请补发护照,并提供下列材料:
- 填写《中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 原持护照复印件(如无复印件,请提供护照号码、护照颁发机关及发照日期等情况,以便核查);
- 写一份遗失护照声明书;
- 法国居留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如暂时无法提供有效居留则必须提交出生公证书及复印件;
- 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护照照片二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有关照片的具体要求,请查看《新版中国护照对照片的要求》);
- 补发护照收费85欧元;
- 补发护照需60天,如在一年内第二次遗失,当年不再予以补发;
- 如护照系我馆所发补照需15天,如护照系国内所发,视国内答复时间而定。
注意:大陆公民来法旅游或出差时遗失护照,只能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手续须知
一、凡有资格并有意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以下简称香港特区护照)的人士,请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或香港特区入境处免费索取“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海外)说明书及申请书”、收费通知和付款表。
二、凡有香港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均有资格申领香港特区护照。申领香港特区护照的资格由香港特区入境处负责审定。
三、从海外递交申请的方式
1、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递交
当事人需亲自向就近的中国驻法国使、领馆递交申请。申请书及有关资料由中国使、领馆转送到香港特区入境处处理。做好的护照将送回中国使、领馆签发后通知申请人前往领取。
2、直接向香港特区入境处递交
申请人也可将填妥的香港特区护照申请书连同所需证明文件的影印件及护照费等直接交香港特区入境处处理。护照办妥后,申请人须带有关证明文件的正本亲自到香港特区入境处领取。
四、递交申请时应办理的手续及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 填妥并签署的香港特区护照(海外用)申请书。16岁或以上申请人须填写ID843表;16岁以下儿童须填写ID844表。
- 申请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影印件(只需载有照片和个人资料的一页)。
- 有关证明文件。如:香港身份证(简称C.I)、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简称B.N.O等。
- 法国居留证。
- 如申请人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须在申请香港特区护照的同时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此类申请人须填妥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表格(ROP143/ROP144表)并连同填妥的护照申请书一并递交。所需的有关证明文件请参见随申请表格一并提供的填表须知。
- 标准的正面、免冠彩色近照一式三张。照片的尺寸应不大于55X45毫米,不小于50X40毫米。照片的背景应无任何装饰,颜色必须是白色的。
- 填写付款表(ID853表)并交纳如下费用:
- 特区入境处签发特区护照的费用;
- 特区入境处寄回护照的费用。上述付款方式详见随申请表格一并提供的香港特区护照收费通知和付款表。
- 递交申请时,中国驻法使、领馆收取邮寄服务及手续费17欧元。如特区护照的申请未获批准,除香港特区入境处收取的护照费和回邮费可以退还申请人外,中国驻法使、领馆费用不予退还。
五、香港特区入境处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地址:入境事务处大楼,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
IMMIGRATION DEPARTMENT,IMMIGRATION TOWER,
7 GLOUCESTER ROAD
WAN CHAI,HONG KONG
电话:011-852-2824-6111
传真:011-852-2519.9619
六、有关表格和申请书可在入境处网址:www.immd.gov.hk 下载使用。
申请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须知
- 填写“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一次入出境签证申请表”一份;
- 交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照片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 申请签注约需5个工作日;
- 收费13欧元。如有特殊情况,需办理加急,须另交加急费。24小时取件每人加收30欧元,第二、三个工作日取件每人加收20欧元。
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须知
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香港身份证、“台湾护照”的中国公民,如赴中国大陆探亲、旅游或经商,大陆中国公民来法旅游、出差等在国外遗失护照申请回国,须本人亲自到使馆领事部或各领馆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并需提供下列材料:
二、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须提供:
- 填写“中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 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照片两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 港、澳、台旅行证件和法国居留证以及其复印件;
- 中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中国护照复印件一份;
三、申请旅行证约需15个工作日。
四、旅行证收费23欧元。
五、旅行证加急,24小时取件加收30欧元,第二、三个工作日取件加收20欧元。
新版中国护照对照片的要求
- 必须是照相馆照的彩色照片;
- 必须用光面(Glossy Finish)相纸洗印照片,不能使用布纹相纸(Matte Finish)照片;
- 背景颜色为淡蓝色或白色;
- 面目清晰,整体效果不能太暗或太亮;
- 必须是正面(头像居中)免冠照片,不能佩戴头饰,佩戴眼镜时,眼镜不能反光;
- 照片规格:48X33mm;头部宽度为21-24mm,头部长度为28-33mm;
- 不能有污迹、划痕或折痕;
(由于照片不合要求而造成延误换发护照的后果由申请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