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宋先生问:我们夫妻两人于2000年4月持三个月有效的商务签证进入法国,现在没有居留证。我们有一个女孩,是2002年2月来到法国的,今年十六岁,正在巴黎读初中四年级(collège, classe 3ème)。不知像我们这样的情况是否有希望申请到居留?如果我们夫妻俩拿不到居留,孩子年满十八岁时可否获得居留?我们现在最担心的是孩子,她到时候没有居留证,心理上的压力肯定不小,请告诉我们有无办法使孩子获得居留?
华律师答:在法国,未成年的外国人不需要居留证件,他们读书上学也基本无障碍,警察即使查到也不能对他们采取强制措施驱逐出境。但是一旦到了十八周岁,他们就必须拥有居留证,否则就是非法居留,整天不得不提心吊胆地生活,这对于他们这样的孩子确实是一种强大的心理压力,宋先生的担忧是不无道理的。
目前未成年外国人到达十八周岁时可获居留证的情况,法国法律明文规定的有如下几种:
通过“家庭团聚”途径来到法国的;
十三周岁之前到达法国的;
在法国出生的孩子,但须证明其在法国连续居住八年以上,十岁之后应至少在法国学校中学习满五年,这类人的居留申请可在十六周岁和二十一周岁之间提出;
根据外国人入境和居留法典第313-11条第7款的规定获得居留的人的子女。所谓第313-11条第7款的规定,就是对那些不符合家庭团聚条件,但在法国已有较稳固的家庭关系,拒绝给予他们居留就会不成比例地侵害其家庭生活权利的人,给予居留的规定,也是当前许多无居留的外国人试图打开的“希望之门”;
无国籍者的子女;
政治避难者的子女;
法国籍人的子女;
根据欧盟法在法国享有居留权者的子女。
另外,对于只身在法国因此被法国法庭判由社会慈善机构收留的未成年外国人,以往年满十八岁即可获法国国籍,但2003年11月26日的法律设置了一个三年的期限,也就是说现在只有那些十五周岁前被收留的外国孩子,到成年时才可获法国国籍。十五周岁后十八周岁前被收留的孩子,他们的居留问题曾在一段时期内无法可依,甚至有“成年之时,就是被驱逐之时”的说法。今年五月内政部发了一个专门针对这类人的通函,指示对这些人可以发给一年期可工作的临时居留证。
凡是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外国孩子,到成年时警察局均可拒绝给予居留证。
从宋先生女儿的具体情况看,她有可能符合上述第二种情况,所以可首先查核一下她进入法国国境的时间,看看当时是否已满十三周岁。如果未满,就可根据外国人入境和居留法典第313-11条第2款的规定,到十八周岁时申请一年期的居留证。如果已经超过了十三周岁,就应根据第313-11条第7款的规定争取尽快解决宋先生夫妇的居留。他们的问题解决了,女儿的问题也同时得到了解决,当然先决条件是她还未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