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免交增值税问题
0读者:
我个人创立了一家单人股份有限公司(EURL)从事餐馆装修。在填表时,有交纳增值税和免交增值税两栏。请问怎样的企业可免交增值税?免交或交纳增值税各有什么利弊?选择一种税制后是否可以变更?
律师:
为了减轻中小企业的税收手续,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免交增值税:
– 年营业额不超过81500 欧元的销售型企业,餐饮企业和住房租赁公司(除家庭旅馆和旅游公寓外,不包括带家具出租的住房)。
-年营业额不超过32600 欧元的服务性企业;
-需要特许的职业,如律师或公证人为42300 欧元。
以上数据每年都有小幅调整。
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均可免交增值税。当2012年超过上述限额时:
营业额低于89600欧元的销售型企业,营业额低于34600欧元的服务型企业均可继续享受免交增值税的待遇,前提是前两年(2010年)的营业额不超过81500欧元和32600欧元。
享受免交增值税的企业在开具收款发票时应注明:“TVA non applicable – article 293 B du CGI(根据税法总则第293条免交增值税)”。采取这种体制的企业既不得在收款发票中加上增值税,也不能抵扣在付款发票上的增值税。不交增值税的好处是发票金额比较低,便于在私人市场上获得客户,特别适于理发,教钢琴,按摩,清洁等行业。但需要购入大量商品或原材料的企业则应交纳增值税。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向顾客收取增值税,以此抵扣进货时支付的增值税。 您从事餐馆装修,需要购入大量建材,其中有不少增值税可以抵扣,所以选择交纳增值税的好处会更多。
当企业的营业额超过以上底线时,应选择交纳增值税。交纳增值税有两种:简化实缴制(régime réel simplifié)和正常实缴制(régime réel normal)。企业可向当地税务局索取表格填写。选定的税制在2年内不能变更。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原有的承包税制(MICRO BIC)将随实缴制而取消。
可选择简化实缴制的企业为:
-销售额在 777000 欧元以下的销售型企业
-销售额在234000 欧元以下的服务型企业
选择简化实缴制的企业每年的四月、七月、十月和十二月支付增值税预付款,申报一次增值税。预付款额根据上一年的增值税总额确定。如上一年增值税总额低于1000欧元则无需支付预付款。增值税的年终申报应在次年5月前或在会计年度截止后的三个月内提交。
选择增值税实缴体制的企业应在当年的二月一日之前以回执挂号信的方式提出申请。选择后在两年内不能变动。该企业所得税也应按月支付。
企业也可选择按月缴纳增值税,而按年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实缴税制(mini-ré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