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节性出租带家具住房的纳税问题
0大部分季节性出租带家具住房的情况被视为“非职业出租带家具住房”,家庭式旅店(Chambre d’hote)、乡村旅店(gites ruraux)、短期租给游客的住房(meublé de tourisme)等等都包括在这一类型当中。
非职业出租带家具住房的情况包括两种:一种是专门用作出租的房屋;另一种是自己的住房中,腾出部分房间出租。之所以被算作非职业出租,是因为出租者没有在“商业和社会登记处”(RCS)作为住房出租者进行登记注册,或者尽管注册了,但是年出租收入少于23000欧元,或者不超过他们全年总收入的50%。
相反,在野营地出租野营车和活动住房的出租者,一旦这些所谓的轻型住房是固定安置在那里的,就被视为“带家具住房的职业出租者”。
怎样衡量23000欧元和50%的标准?
季节性出租房屋的收入是指连赋税(Taxe)在内的毛收入。23000欧元的标准是指全年出租房屋的总收入不超过23000欧元。
而“不超过全年总收入50%”这个标准中的“全年总收入”,则是指全家人在计算税务减免之前的“全年净收入”,其中包括出租房屋的收入。
哪些收入需要缴税?
出租带家具的住房是一种商业行为,所以其收入必须算入“收入所得”之中,进入纳税范畴。出租住房的收入属于“工商业利润”的大类,根据实际收入的数字不同,分为“微型企业”、“实际收入简化纳税”、和“实际收入正常纳税”几类。具体纳税办法将在下文中介绍。
出租带家具住房这一商业行为,还要进入到地方纳税范畴,须交纳以下几种赋税:
——职业税(taxe professionnelle)。一旦出租的房子有了规律性的常客,即使是季节性出租的房子,也要缴纳职业税。
——居住税(taxe d’habitation)。如果房子的主人也在出租的房子里居住,只是在有游客来的时候,才将其中部分房间出租,那么房东需缴纳居住税。如果房子完全用来出租,房东住在另外的地方,没有游客的时候,房子就是空着,那么房东不必缴纳居住税。
——已建住房地产税(taxe foncière sur les propriétés baties)凡是在当年1月1日之后拥有房屋的房主都需缴纳地产税。另外,还需缴纳垃圾税。
怎样确定需纳税的出租房屋收益?
出租住房的收入根据实际收入的数字不同,分为“微型企业”、“简化实际收入”、和“正常实际收入”三类。每年的2月1日之前,房屋出租人可以选择参加这三类中的一类。
·微型企业(le régime des micro-entreprises)
进入这个类型的税务计算,首先必须满足两个条件:2005年的房屋出租净收入不超过76300欧元;享有减免增值税的权利。
这种情况下,只需填写相应的报税单就可以了。报税单的号码是2042C,在第3页写着NO,OO,PO的一行上填写具体收入的数字。
从申报的数字中减免72%,至少305欧元,然后再计算需要缴税的金额。
申报时需要附上号码为2042P的职业报税单,并保留租房收入的原始单据,以备检查。
实际收入简化纳税(le régime réel simplifié d’imposition)
进入这个类型的税务计算须满足的条件是:2005年的房屋出租净收入超过76300欧元。
报税时须填写号码为2031的报税单,填写E这一框格的内容,并填写附加表格。
出租住房税的减免
如果你将一间带家具的住房出租给没有稳定住房人;如果你出租房子全年的租金不超过760欧元,不够缴纳的标准,可以免除纳税。
如果你将住房中的一部分出租给他人,出租的部分成为他人的主要住所,例如学生和实习生;而出租房屋的租金被定在一个合理的标准之内(巴黎大区内,每平方米房子年租金147欧元,外省106欧元),那么你就可以不必缴税。
如果你将带家具的住房出租或转租给享有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享有助学金的学生、或是没有赢利目的机构,而且房租被定在一个合理的标准之内(巴黎大区内,每平方米房子年租金60欧元,外省50欧元),那么在租房的头3年里,可以享受免交租房所得税